航空器|可微信登记!衢州无人驾驶航空器登记管理规定来了

7月15日,衢州公安发布了《衢州市公安局无人驾驶航空器登记管理规定》,要求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可通过“浙江衢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
为加强和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依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衢州市公安局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登记管理规定如下:
一、无人驾驶航空器依照国家规定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制度,所有者在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二、纳入登记管理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
1.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的;
2.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
3.非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的。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不纳入日常公共安全管理,但在禁飞区内和临时禁飞区内飞行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报批和备案:
1.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且外包装或说明书(出厂标签)标明是玩具的;
2.“3C”认证为玩具的;
3.省公安机关认为不需要列入管理的。
四、为方便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登记,可通过“浙江衢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
1.关注“浙江衢州公安”公众微信号,点击“掌上公安”,选择“无人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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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手机获取验证码后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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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掌握无人驾驶航空器法律、法规知识,点击“以上告知,我已知晓”确认后,进入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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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行个人或企业登记,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完成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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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有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如实登记,对未如实登记、未经批准在禁飞区域飞行、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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