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当互联网公司倒卖数据成魔咒( 四 )


因此从硬件上讲,我们已经充分具备了实践隐私保护和个人主义的条件。

当然,传统农业社会的观念惯性依然深刻影响着我们这个国家。
普通人群体中,确实有很多人没有建立公私分明的隐私观念和边界意识。
但从近几年日益激烈的个人隐私讨论和对互联网公司的批判来看,在中国的互联网圈,与其说国人整体的隐私意识落后于西方国家,倒不如说科技互联网公司的企业道德和自我约束落后于中国的现实。
国内众多的科技互联网公司,似乎莫名其妙地把用户隐私概念上的些许滞后,解释成了中国社会特有的传统。
中国已经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移动互联网用户群体、领先的移动通信网络技术、并且生长出多个世界级的互联网科技企业的情况下,这些科技公司看起来仍然期待这种”美好“的传统能永远得到保持。
这彷佛成了一个魔咒,互联网公司倒卖数据纵然不对,但中国人普遍缺乏个人隐私保护和边界意识。
就真的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