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把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卖给别人没风险?可能已构成帮信犯!

text":"如果有人给你几千元 , 让你办一张银行卡然后将卡、密码和绑定的手机卡提供给他 , 或者让你给他一个实名注册的微信 , 你心动不心动?
【电子商务|把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卖给别人没风险?可能已构成帮信犯!】心动不心动不知道 , 但请千万别行动 。 事实上 , 这些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极大可能被用于了电信诈骗 , 这个让无数人倾家荡产的行当已制造了太多的人间悲剧和血泪 , 所以如果明知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等犯罪还依然提供 , 那就无异于为虎作伥 , 并提供人最终也会以帮信犯身陷囹圄 , 喜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此外还要被处以罚金 , 至于得到的那几千块钱 , 也将被没收 。 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 , 这样的案件并不鲜见 。
帮信犯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位置在风险致富大百科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中 ,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 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 , 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当然 , 构成帮信罪需要存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和“情节严重” , 这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具体的认定标准 , 内容较多不予赘述 , 但可以指出的是 , 该等认定标准门槛较低 , 几乎可以涵盖各类情况 。 例如 , 提供银行卡给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人用于支付结算的情况下 , 只要支付结算金额在二十万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 , 换句话说 , 这张银行卡累计走账超过二十万就可能构成了 , 这不是很容易达到的数字吗?
此外 , 自2020年10月10日起 , 为了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 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断卡”行动 , 严厉打击非法办理、出租、出售、购买和囤积电话卡、银行卡的行为 。 现在正是风口浪尖 , 仅从这个角度来讲 , 也要拒绝把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卖给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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