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潮涌,城市准备好了吗( 二 )


“其实 , 如果要打比方的话 , 数据更像是阳光 , 同样无处不在 , 同样源源不断 。 ”窦一凡说 , “阳光是看得见、摸不到的 , 但是你会觉得它没有用吗?不同的应用场景下 , 阳光的‘分量’不同 , 可以帮个体驱寒保暖 , 也可以决定一季庄稼的丰歉 , 正如同一数据 , 在不同使用者手中产生不同的价值 。 ”
今年6月 , 我国发布《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 , 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 , 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 , 将其分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五大类 。
前四大类为数字产业化部分 , 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 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 , 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 它们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 。
第五大类产业数字化部分 , 是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 , 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 。 这部分涵盖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数字化应用场景 。
新的赛道
多层面激烈竞逐
值得一提的是 , 随着信息及数据技术发展 , 即使数据拥有方不交出数据 , 依然能获得“链式处理” 。 在欧洲 , 来自瑞士的技术团队 , 基于深度以太链技术 , 为保险公司提供航空延误险的全新精算结果 。
若要计算航班延误概率 , 涉及的变量很多——气象局掌握的气候、天气数据 , 航空公司掌握的飞行员及飞机数据 , 机场掌握的历史调度数据 , 乘客本人的出行习惯数据等 , 哪一家都不愿完全提供 。 对此 , 技术团队的方法是:数据不挪窝 , 算法到处跑 。 与此同时 , 数据拥有方还能实时看到自己的数据如何被使用 。 如此 , 依托先进数据交换和流通技术 , 保证数据隐私和安全 , 也让更多公共数据在经济和社会领域中实现价值 。
当前 , 尽管各国、各经济体对数字经济的边界限定不一 , 但毫无疑问 , 它实际已成为国家、企业等多个层面的全新核心赛道 , 竞逐激烈 。 10月 ,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2021年数字经济报告(数据跨境流动和发展:数据为谁而流动?)》显示 , 中国与美国参与数字经济的程度 , 以及从中受益的能力最强 。 苹果、微软、亚马逊、谷歌、脸书、腾讯和阿里巴巴等企业 , 正越来越多地参与全球数据价值链的各个环节 。
欧盟坚持规则先行 , 重视数据治理和人工智能伦理 , 积极构建数字经济相关监管规则 。 2018年6月正式实施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 堪称最严厉的个人数据保护法 , 极大提升了隐私保护标准和科技企业合规成本 。 画出红线 , 也可以帮助数据在一个明晰的范围内获得更好的使用 。 在“禁止”与“鼓励”之间 , 一种微妙的平衡逐步浮现 。
德国致力于构建互联互通的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 。 2019年 , 《国家工业战略2030》将机器与互联网互联作为数字化发展的颠覆性创新技术加速推动 , 通过政府直接干预等手段保障国家掌握新技术 , 并在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 。
英国在其《数字化战略》中提出 , 通过“数字化弹射器”项目共享最佳实践 , 并提供商业培训“训练营” , 以帮助英国各早期数字化企业顺利发展 。
日本则更重视数字经济服务社会的路径 , 侧重于推动数字技术与经济增长、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 。 2017年 , 该国发布“互联工业”战略 , 积极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应用到生产制造领域 , 意在突破人口老龄化、劳动力短缺、产业竞争力不足等发展瓶颈 。 几乎与之同步的是 , 政府在《第五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16—2020)》和《科学技术创新战略2016》中首次提出超智能“社会5.0”概念 , 希望在交通、医疗、养老等领域推动数字化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