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个人成立投资公司自有资金炒股

来源:中国证券报
【如何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个人成立投资公司自有资金炒股】《中国证券报》采访人员了解到,中国证券业协会于3月17日向各券商发布了《关于征求《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修订意见稿)》、《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修订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截至2019年底,另类投资子公司已基本清理下属机构,层级进一步简化,结构进一步规范,业务进一步回笼,合规和风险管控水平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证券公司通过进一步加强另类投资和私募基金业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日益迫切 。
意见稿提出,证券公司应当将备选子公司的合规和风险管理纳入公司统一体系 。原则上每个证券公司设立的备选子公司不得超过一家;备选子公司应主要投资于母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以外的投资标的,也可投资于衍生品、大宗商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股票以及协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标的;备选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和贷款,不得成为对被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者,不得通过参与信托贷款、委托贷款、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夹层投资等业务进行对外融资;备选子公司不得负债经营,但衍生产品交易产生的负债及协会认可并报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除外 。
对于证券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子公司,意见稿明确表示,证券公司应当将私募股权基金子公司的合规和风险管理纳入公司统一体系 。每个证券公司设立的私募基金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家;私募基金子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子公司(简称“二级管理子公司”) 。私募基金子公司应持有二级管理子公司35%以上的股权或出资,并具有管理控制权;私募基金子公司不得设立二级管理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二级管理子公司不得设立子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二级管理子公司不得从事与私募基金无关的业务,二级管理子公司不得管理与其设立目的不符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子公司、二级管理子公司将自有资金投资于机构设立的私募基金的,单只基金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总额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