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高德聚合打车两宗罪:撇清安全责任,低价“坑惨”司机( 二 )


因此 , 乘客若在平台上打车出现安全问题 , 平台自身责任本不能撇清 。 穿透式监管之下 , 聚合打车模式的管理趋于完善 , 监管套利的行业乱象被遏制 , 聚合平台的主体责任也逐渐得到明确 。
去年8月 , 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滴滴出行、T3出行、高德等11家平台公司进行了提醒式约谈 , 指出部分平台存在侵害从业人员和乘客合法权益、非法营运突出、潜藏安全风险隐患等问题 。
针对聚合打车模式 , 监管强调 , “聚合平台要确保接入的网约车平台符合有关规定 , 督促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车辆和人员管理 。 出现安全事件时 , 聚合平台公司要依法履行先行赔付责任 , 并和涉事网约车平台公司共同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 ”
由此可见 , 聚合平台在监管范畴中已属于安全责任的承担方之一 , 这也与乘客的认知相符 。 当行业严监管迈向纵深 , 聚合平台及网约车企业的安全责任会更加细化 , 脱责空间收窄 , 进而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
2022年12月底 , 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再次对高德打车等15家主要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公司进行了提醒式约谈 , 约谈指出 , 当前仍有部分平台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 存在随意调整运营规则、侵害从业人员和乘客合法权益、潜藏安全稳定风险隐患等问题 , 影响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发展 。
对照监管标准 , 高德打车似乎仍然在弱化主体责任 , 以聚合模式为由 , 将安全责任嫁接给网约车服务商 。 根据高德打车服务协议 , 高德打车服务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网约车服务和出租车运输服务 , 服务均由第三方服务商提供 。
在乘客安全风险方面 , 高德打车表示 , 由于信息由第三方接口传输后展示 , 在信息展示时无法对第三方服务的服务质量、信息的实时准确性和可用性等进行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担保 。 用户须自行判断和决定是否使用其服务 , 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与责任 。
值得一提的是 , 高德打车还强调了“用户在使用高德打车服务时发生的任何问题 , 均由用户与第三方服务商自行协商解决 , 如果给用户造成损失也均由第三方服务商承担责任 。 ”
有网约车消费者认为 , 高德打车一方面利用第三方平台收取服务费 , 另一方面直接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 既想坐收其利又不愿承担风险 , “起初不知道高德与其他网约车平台的主体关系 , 看来以后打车要注意了 , 出事了高德很可能什么都不管 。 ”
事实的确如此 。 2022年6月 , 一位郑州女大学生使用高德打车服务 , 在乘坐由高德打车平台派发给有象约车的网约车后 , 遭遇车祸丧命 。 去世学生的亲属表示 , 事故发生后 , 赔偿问题迟迟未解决 , 而受害者所乘坐的网约车为“没有通过任何安全培训和监管的车辆” 。
当受害者家属找高德方面沟通时 , 高德态度冷漠 , 让涉事乘客找网约车平台对接 , 高德方不会出面 , 并称涉事网约车司机证件审核工作不属于高德 。 “高德说它们只管抽成 , 不管审核 , 也不管其他事 。 ”
去年7月份 , 交通运输部首次公布了5家主要聚合平台的订单总量以及合规率 , 高德打车当月合规率61.6% , 位于携程和美团之后 。 而后 , 高德打车合规率波动较大 , 到10月份已跌至57.6% 。
如今监管强化了聚合平台的主体责任 , 为消费者安全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 , 但高德打车的主动担责意识有待提升 。 总想把责任甩给第三方 , 高德打车的轻资产模式轻过了头 。
低价竞争拖累司机
高德打车的聚合模式除了给监管带来压力 , 发生事故后责任难界定之外 , 还存在平台主导规则 , 压缩网约车服务商话语权的生态症结 。 在以价格战抢夺市场份额的过程中 , 高德打车对C端让利补贴 , 而成本最终也会落到司机端 , 吞噬了从业者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