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日本:中国需缴纳3850亿专利费!否则将不能继续使用移动支付?

近年来手机支付的迅猛发展,现如今在我国愈来愈多的人都首选直接用手机支付取代了现钞。愿意买啥就买啥,只需要一部手机几乎都能够解决,就连路边卖白菜的商贩,都能带来一个二维码使你用手机实现结算。但是近期日本却发表声明,中国必须交纳3850亿专利费用?要不然将不准中国接着采用二维码支付?【 移动支付|日本:中国需缴纳3850亿专利费!否则将不能继续使用移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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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熟悉二维码的伙伴都了解,二维码最开始确实日本创造发明的,只是当时她们并沒有重视起来,后来它却在中国成为了新趋势。实际上二维码的原名是条形码,它在1949年上线,那时是利用设备识别里边的数据、文本等内容,在1974年第一个印着商品条形码的产品问世,那便是箭牌口香糖。以后这类商品条形码被广泛应用,直至1988年,沃尔玛宣布引进商品条形码操作系统销售产品,将商品条形码的商业价值带入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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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二维码问世于1994年,那时是一位日本人在商品条形码新技术上的基础创造的,并且那时他也申报了专利权。只不过是那时二维码刚开始上线,并没有获得日本的重视起来,她们也并没有察觉二维码中的新商机,因此那时就主动放弃了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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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之所以能够能重回咱们的视线,那全是因为一个人--王越“中国二维码之父”,2001年,王越在日本工作中过程中首次了解二维码。接着回到中国成立公司,并开发设计二维码,他领着技术团队研发了在我国第一款汉信码读取设备及其手机版汉信码引擎,2003年取得完全独立自主专利权,并上报了条形码识别方案和设备的专利技术,2005年又参加了中国二维码标准规定的设立,已经成为了ISO的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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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凌空网创立者徐蔚就申报了“二维码扫一扫”专利权,并依次拿到了中国、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地区的二维码扫码新技术专利权。换句话说,中国人在商品二维码业务流程上不会有任何的侵权行为。因此日本要向咱们收取专利费是不太现实的。实际上日本不过看到了二维码不可估量市场,才打想起收取这一个专利费,但现如今快速蓬勃发展的中国,已经有愈来愈多的新技术,攻占了高新科技的堡垒,而二维码+扫一扫也只不过在这当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