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器|3月1日起,微信支付商户、服务商进件需按照新流程入驻

充电器|3月1日起,微信支付商户、服务商进件需按照新流程入驻


2月23日微信发布《关于商户、服务商进件入驻的相关改动通知》通知显示 , 3月1日起 , 新增的服务商、银行、支付机构入驻以及所有商户入驻相关的渠道 , 将按照新流程新要求进行 。

本次改动将于2022年3月1日起生效 , 改动点包括:

01 商户入驻部分
1.改动涉及所有商户入驻相关的渠道1)服务商协助商户入驻 。
2)商户自行入驻 。
3)从业机构为其商户申请微信支付服务 。 2.主要改动点1)主体是金融机构性质的商户 , 请申明金融机构身份 , 并上传金融机构类型、金融机构相关特殊许可证(请参考 选择金融机构指引) 。 2)主体类型a. 原“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主体类型划分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 , 属于政府机关的商户 , 请选择“政府机关”主体类型;b. 原“其他组织”主体类型调整为“社会组织” 。 3)下线组织机构代码证 , 未三证合一、不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户 , 需要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主体证件;个体户除外 , 个体户旧版营业执照仍然有效 。 4)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主体因特殊情况无法收集法人/负责人证件的情况 , 需申明证件持有人类型(经办人/法定代表人)并补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函(请参考 法定代表人授权函指引) 。 5)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需结算至具有资金管理关系的非同名账户 , 需补充三项非同名证明材料:结算证明函、关系证明函、其他补充证明(请参考 选择非同名账户指引) 。 6)收缴党费的商户 , 需要根据主体证件选择主体类型 , 不再统一选择“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主体类型 。 3.上线时间1)自3月1号起 , 所有商户入驻相关的渠道 , 将按照新要求进行 。 2)历史已提交的申请单 , 已审核通过的不受影响 , 审核驳回则需按新的资料填写规则重新提交 。 3)所有历史已审核通过但未签约的申请单将在上线30天后统一失效 , 如需继续申请微信支付服务 , 请重新提交 。 02服务商入驻部分
【充电器|3月1日起,微信支付商户、服务商进件需按照新流程入驻】1.改动涉及入驻渠道1)服务商入驻 。
2)银行入驻 。 3)支付机构入驻 。 2.主要改动点
1)服务商入驻a.主体是金融机构的商户 , 请申明金融机构身份 , 并上传金融机构类型、金融机构相关特殊许可证(请参考 选择金融机构指引);b.下线组织机构代码证 , 仅支持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c.仅支持“企业”类型的主体入驻 。 2)银行、支付机构入驻a.仅支持“企业”类型的主体入驻 , 其他规则无调整 。 3.上线时间
1)3月1日起 , 新增的服务商、银行、支付机构入驻将按照新流程进行 。 2)历史已提交的申请单 , 已审核通过的不受影响 , 审核驳回则需按新的资料填写规则重新提交 。 3)所有历史已审核通过但未签约的申请单在上线30天后统一失效 , 如有需要 , 请重新申请 。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