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必须迁出吗


夫妻在办理离婚的时候,通常有一个问题是比较容易被忽略的,那便是户口难题 。一般来说,离婚后全是女方的户口迁出,那这是不是代表着离婚后女方户口务必迁出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务必迁出吗
夫妇离婚后,户口除了能办理转移,如回迁回婚前原户口所在地、迁到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也有下列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因为户口政策各地要求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 。一般情况下,必须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本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可办理 。假如是离婚诉讼或是调解离婚,还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有关部门办理 。
2再婚后再迁
假如离婚后二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到二婚一方对象户口所在地,其所需的手续和证实,除了参照以上所讲的,也必须具体了解当地户籍政策和细则 。
3不迁出
夫妻两人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到男性处 。这是因为,夫妇办理离婚时,会到户口簿上加盖“离异”公章 。自然,如果夫妻有迁出承诺或者有裁决书裁定或调解书要求等状况,则女方务必迁出 。
二、离婚后怎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离婚后的户口转移,女方通常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防碍户口迁移手续地进行 。关于离婚户口转移,我国《户口备案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有关规定 。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辖区,由本人或是房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备案,领到转移证件,销户户口 。第19条规定,公民因完婚、离异、收留、领取、分户、并户、失踪、找寻或者其它理由造成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房主或是自己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工商变更 。
在中国,离婚方式会让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造成影响 。离异包含离婚调解和离婚诉讼,相应地,法律也明确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
1 离婚诉讼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异被告方可凭原户口簿和法院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去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本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裁定或调解书,依照分户、立户的规定给予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肯拿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鼓励劝服无效的,可按裁定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缘故 。
2离婚调解的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转移时必须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 。道理很简单,就犹如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纳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院校,然后通过如今所在学校的允许,再带上材料去签到 。一样道理,办理户口转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获得落户的地址允许入迁的证明,再到现在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迁出证实,最后才由本人带上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迁手续 。
自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转移具体的手续办理有着不同的要求,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及证明等,假如不清楚地区怎样办理离异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去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了解 。
依据上文的解释,我们知道夫妇如果离婚的话,这时女方的户口并不一定就是要迁出,能选不迁,当然也可以再婚后再迁,实际该如何处理,被告方中间是能够协商处理的 。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得话,能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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