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公共场所是怎么界定的啊,什么是法律规定的公共场所?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包括7个大类,28个小类 。分别为: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 。

法律上的公共场所是怎么界定的啊,什么是法律规定的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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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律规定的公共场所?
法律上的公共场所是指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反应一个国家、民族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能依法进行卫生监督的公共场所共7类28种:
1、住宿与交际场所(8种):宾馆、饭馆、旅馆、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
2、洗浴与美容场所(3种):公共浴室、理发馆、美容院 。
3、文化娱乐场所(5种):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
4、体育与游乐场所(3种):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
5、文化交流场所(4种):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
6、购物场所(2种):商场(店)、书店 。
7、就诊与交通场所(3种):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机和轮船) 。
【法律上的公共场所是怎么界定的啊,什么是法律规定的公共场所?】它们有共同的卫生学特点:人口相对集中,相互接触频繁,流动性大;设备物品供公众重复使用,易污染;健康与非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 。其环境的卫生质量与整体人群的健康水平关系极其密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