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 汽车购置税怎么减免


2014年7月9日 , 国家总理李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办公厅常务会 , 布署加速发展趋势当代商业保险服务行业 , 决策免税新能源技术汽车车辆车辆购置税 。大会决策 , 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 , 对取得批准在我国地区市场销售(包含進口)的纯电动车及满足条件的通电式(含增程式)混动、氢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技术汽车 , 免税车辆车辆购置税 。
汽车购置税就是指选购汽车时所需缴纳的税 , 购买税款是征缴汽车市场价(不含税价)的10% , 车辆车辆购置税的经营者为购买(包含选购、進口、自产自销、受赠、得奖或以其它方法获得并自购)应纳税额车辆的个人和单位 , 征收率为10% , 除汽车外 , 摩托、电动车、挂斗、农用运输车也需要交纳车辆车辆购置税 。
早已交纳车购税的车辆 , 因产品质量问题需由车辆生产商为买车人拆换车辆的 , 可凭生产商的车辆置换证实及所拆换的新汽车税票申请办理车购税变更办理手续 , 并交还原厂车购税初始完税凭证 , 不可以交还初始完税凭证的 , 不予以申请办理车购税变更办理手续 。拆换车子后 , 当新车辆的计税价格相当于原车辆的计税价格的 , 则只需申请办理车购税变更办理手续;当新车辆的计税价格高过或小于原车辆计税价格的 , 则按差值缴税或出口退税后申请办理变更办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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