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继承的前夫遗产离婚时该不该分割?


案例:
我的第一个丈夫于4年前死于小煤窑塌方 , 之后我就跟另外6个与我同样遭遇的女人同窑主展开了一场索要抚恤金的持久战 , 为此把自己在镇上毛巾厂的一份工作也丢掉了 。住在隔壁的光棍汉肖某看我实在不容易 , 就经常主动帮我点儿忙.一来二去 , 两家就合并成了一家 。就在我们办结婚证不久 , 我们的官司也打赢了 , 窑主给每家赔了3万块钱 。肖某想用这笔钱弄份小买卖干 , 我没答应 , 而是把钱一分不少 , 全存进了银行 。这一来可算是得罪肖某 , 从此以后就再没了安生日子过 。我受不了 , 想离婚 , 可又怕肖某提出来把那3万块“见一面分一半” 。他要真提出来了 , 我真不给他分行不行?
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继承的财产 , 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这里所谓的“继承” , 是指继承权的获得 。也就是说 , 如果夫妻一方取得遗产继承权的时间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那么这一方得到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应由双方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一方实际占有遗产的时间虽在婚后 , 而能行使继承权的时间是在婚前 , 该项遗产就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 而非始于实际占有遗产之时 。
综合上述两条法律规定并分析 , 你的问题就清楚了:那3万元钱虽是你再婚后实际得到的 , 而继承权却是从前夫死亡之时你就拥有了 。你前夫死亡的时间是在你再婚之前 , 因此这项遗产毫无疑问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 离婚时应归你本人所有 , 肖某没有分割的权利 。
【再婚后继承的前夫遗产离婚时该不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