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收养法》,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根据符合上述条款规定,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收养 。
一般情况下,有父母存在的孩子是不允许被收养的 。
但是存在这样一些情况,生父母确实因为家庭非常非常的困难,而无法抚养孩子的时候,是可以允许他人收养孩子的 。
但是也要履行一定的收养手续 。
如果排除上述的情况,这种行为就会涉嫌构成遗弃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作为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最主要、最核心的监护人,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义务抚养其至年满18周岁 。
父母是孩子最重要的老师,父母的爱是孩子成长最好的推动力 。
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要追究法律责任,在道德上也要遭到谴责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教师 未婚先孕犯法吗,公务员未婚生育要受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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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教师)未婚生育要受处罚吗?
公务员违纪,应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
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三条关于公务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国家公务员未婚生子属于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而且情节严重 。应给予开除处分 。若是与包养情人生子的,按第三章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亦应给予开除处分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的计划生育规定,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情形是“超生”、“非婚生育”等,但并不包括“未婚先孕” 。“非婚生育”与“未婚先孕”是不同的概念,“非婚生育”是没有领取结婚证便生育小孩,这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而“未婚先孕”是没有领取结婚证便怀孕了,只要在生育前领取结婚证、准生证便是符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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