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犯什么罪?


周某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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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被告人周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周某退赔被害人损失,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 。依法判决被告人周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电子支付的发展的确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但同时也为我们的账户埋下了诸多安全隐患 。支付宝亲情号本是为孩子、爱人、父母等亲友关系打造的极简支付服务,在本案中它却成为被告人周某盗窃的犯罪工具 。希望本案被害人卞某的经历可以给大家敲响警钟,今后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不论关系多么亲密,都一定要注重保护自己微信、支付宝以及银行卡等账户的隐私安全,防止让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
因为周某的长相酷似阿根廷人切格瓦拉(古巴革命领导人),马克思主义革命家,所以就这样叫了,又因为是盗窃电瓶车惯犯,索性就改为了窃格瓦拉 。
窃·格瓦拉,即周某,是来自广西南宁的一位偷车贼 。现在“窃·格瓦拉”已经演变为一种网络用语 。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 。”这句话一时在贴吧上流行甚广,网友称为“精神领袖”,成为了不少网友在留言区中的“宠儿” 。这句话来自广西南宁的一位偷车贼 。因为“语出惊人”,迅速走红 。爆红网络后又被称为“窃·格瓦拉” 。
窃·格瓦拉简介
【周某犯什么罪?】周某真名周立齐,绰号“阿三”,屡次因为盗窃入狱,2016年盗窃时持械威胁构成抢劫罪,入狱四年,现在仍在服刑 。2012年接受采访后走红网络,随后被判刑1年6个月,与2013年刑满释放,2014年再次入狱,2015年获释,2016年再次入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