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信用证诈骗罪,认定信用证诈骗罪有什么标准?


一、如何评定信用证诈骗罪
1客体要素
信用证诈骗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信用证的管理方案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体现为使用伪造、伪造的信用证或是附随的单据、文档、使用废止的信用证,骗领信用证以及以其他方式开展信用证诈骗活动行为 。信用证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关键不同点是行为人运用信用证这一特殊犯罪工具,全部诈骗活动重点围绕信用证为核心而展开 。
3主体要素
信用证诈骗罪的核心是一般主体 。即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只需实行了信用证诈骗行为,均组成本罪 。值得关注的是,因为信用证主要用于国际贸易当中,故这儿的自然人包含老外和无国籍人 。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体现为有意 。
二、评定信用证诈骗罪有什么标准
评定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关键在于认定其客观方面 。而认定该罪的客观方面,重点在于信用证诈骗行为 。信用证诈骗行为一般包括以下这些:
1使用伪造、伪造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档开展诈骗的 。
仿冒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档,是指行为人模仿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档的形态、格式、规格、内容等,选用印刷、勾勒、拷贝、拓印等方式,违法制做虚假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的行为 。伪造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档,是指行为人对确实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档选用修改、剪接、挖补等方式,更改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内容、条文等,使之变成虚假的信用证的举动 。行为人既能应用由自己仿冒、伪造的上述物件,也可以用由他人仿冒、伪造的上述物件 。
2使用废止的信用证开展诈骗的 。
废止的信用证,是指因不具有合理标准而被舍弃使用的信用证 。如过期的信用证,无效的信用证,可撤销的信用证经有撤销权人撤消的 。行为人必须明知是废止的信用证而采用的 。
3骗领信用证开展诈骗的 。
骗领信用证是指行为人选用编造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蒙骗银行向其出具信用证的举动 。骗领信用证的办法是各种各样的,如在有名的衡水信用证诈骗案中,梅直芳等犯罪分子便是选用向农业银行衡水分行提供虚假的“引资”承诺书和“合作方”名册等方式,骗领了达到100亿美元的信用证 。
4以其他方式开展信用证诈骗活动 。
这是指以以上3种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行为 。司法实践中,非常常见是指开证申请人运用 “软条款”信用证,即“圈套”信用证,单方消除开证行确保付款的义务,进而骗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 。
根据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如何评定信用证诈骗罪”及其“评定信用证诈骗罪有什么标准”拥有进一步了解 。企业犯本罪的,推行双罚制,即对单位被判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当然人犯本罪解决 。假如涉嫌信用证诈骗罪,第一次被审讯或是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最好及时与专业的刑辩律师建立联系,进而最大程度地确保自已的合法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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