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不合法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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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需经过质证,之后才能了解实际属于合法证据还是不合法证据,这时针对不合法的证据而言,肯定就是不会做为定案依据的 。那样实践中不合法的证据材料有哪些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解 。
一、不合法的证据材料有什么
1作证主体不合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述信念得人,不能作证 。”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精神病人做为证人提供的证词,不符法律对证据收集、给予主体要求,是违法证据 。
2取证程序不合法 。以威协、蒙骗、诱惑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是不合法的;行政诉讼中,被告向原告和证人收集的证据,由于不具有收集程序的合法性,这种情况下,收集的证据不合法 。
3表达形式不合法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及《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进行了证据的7种表达形式,即:书证、证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这是从方式上确保证据事实视频的普遍性而作出的要求,如不符之上7种方式,即收集的证据不合法 。
4证据要素不合法 。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特殊方式或执行法定手续才能设立的书证,还要符合特殊方式 。比如,证实夫妻关系设立的书证,一定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取得的结婚证 。
二、证据材料与证据的差别
(一)含意不同:证据是指用于查清案子具体情况的依据 。而但凡没经核实的各类证据方式都称为证据材料 。
(二)证据材料只是为了证明目的而提到的各种材料,证据材料要成为起诉证据,需经过质证和法院审核、评定,仅有合乎证据要求的证据材料才能做为证据进行应用 。“证据”在没经查证属实以前,仅仅是证据材料 。
(三)证据材料在起诉中存在的时长较早,在起诉与答辩时或在法院审理前期,被告方便向法院提出各种证据材料,而证据产生于诉讼中较后的时期,到法庭调查结束或法院评定环节,才能知道什么证据材料可作为案件的证据 。尽管证据和证实材料中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我国三大诉讼法使用证据这一概念时均未对这些做出区别,因此在证据这一概念下包括了证据和证据材料二种情况,理论与实践中已习惯不加区分地使用证据一词 。
根据前文对不合法的证据材料的解读介绍,想必大家这时已经有所了解吧 。证据不合法能从四个方面剖析,包含作证主体、取证程序、表达形式及其证据要素,详细内容,我早就在上文中进行了解读,只愿能帮助你处理问题 。大量基本知识您可以资询舟山律师 。
【实践中不合法的证据材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