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土地征收补偿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1.告之征地状况
在征地依规审批前,本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先拟征地的用处、部位、补偿标准、安装方式等,以书面形式告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 。在告之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赔偿 。
2.确定征地调查报告
国土资源部门会与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其地上附着物权属、类型、数量等现况展开调查,调查报告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拆迁办公室一同确定 。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规审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装方式有申请听证的权力 。被告方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要求》规定的流程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
4.签署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本人签署征地补偿协议,并把协议做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汇报 。
5.公布征地准许事宜
经依规准许征收的土地,除涉及我国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准许事宜 。县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要求,被征地所属村、组公示征地准许事宜 。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土地征收补偿的具体步骤有哪些】6.付款征地赔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审批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准时付款征地补偿安置花费 。本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作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团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派和应用情况进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