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

【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
1 , 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 , 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 , 并加盖公章 , 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 。2 , 如果在非法机构出生的婴儿 ,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提供的材料 , 到就近乡镇级别以上的卫生院领取《亲子关系声明》 , 用钢笔或中性水笔认真书写 , 提供接生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