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收入住宅艰难的家庭:
(1)申请人有南京城镇常驻户籍,且时长已满5年 。
(2)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收入在1513元以下 。
(3)申请人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米下列 。
2.动迁家庭:
(1)申请人有着南京常驻户籍,且在本市没有别的的住房 。
(2)拆迁的货币补偿金额在规定标准下 。
(3)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规范下 。
3.经政府评定的别的艰难家庭 。
【南京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 南京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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