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受胁迫一方可以向民政局或者法院请


因胁迫完婚属于可撤销的婚姻生活 , 受胁迫一方可以向民政部门或是法院要求撤销婚姻生活 , 假如胁迫方采用了非法手段 , 还很有可能因涉嫌暴力行为干涉婚姻自由罪 , 要追责有关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方式 , 使另一方在违反真实性想法的情形下执行的法律行为 , 受胁迫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是仲裁委员会给予撤销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7条
以暴力行为干涉别人婚姻自由的 , 处二年下列有期徒刑或拘留 。犯前述罪 , 导致受害人身亡的 , 处二年以上七年下列有期徒刑 。
【因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受胁迫一方可以向民政局或者法院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