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五)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
前款第五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关于环境保护税税率方面,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 环境保护税的税收减免有哪些】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交通规则常识有什么
- 环境保护环氧树脂主要是由一种植物油脂经生产加工后制做而成的新 环保树脂是什么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 劳动法对工伤的规定是什么
- 海岛有住宿服务,荷包岛生态环境保护非常好、风景十分秀丽 请问东澳岛和荷包岛哪个好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视同销售增值税怎么计算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三八红旗手,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工作组织在三月八号国际妇女
- 2018年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税前5500到手多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