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公司成立的要件有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购的出资;(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 , 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和准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 募集会议通过;(5)有公司名称 , 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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