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告主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 经营者利用广告等方式对商品进行误解的虚假广告 ,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消除影响 , 并根据情况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广告经营者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 广告经营者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 , 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没收违法所得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款规定 虚假宣传怎么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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