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轰炸机|灵魂叩问:“抄袭”到底是不是互联网行业成功的捷径?( 三 )


而被抄袭的途虎和天猫不存在这个尴尬点 。 途虎从0到1创业 , 是个垂直的汽后平台 , 所以不存在业务受到平台掣肘的情况;而天猫养车虽然入局晚 , 但原来康众的强供应链基础在业内无出其右者 , 加之阿里生态资源的整合发力 , 天猫养车发展速度飞快 。

所以 , 虽然里外京东都在抄 , 充其量也只是一个差距还非常明显的缝合怪罢了 。
为什么互联网科技圈抄袭总是无休无止?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 , 互联网科技圈的发展历史如果拍成一部剧 , 产品的“抄袭”戏份一定占了大头 , 行业已经习惯管这叫“借鉴” 。
放眼全球 , 在互联网过去的几十年 , 从商业模式 , 到产品的设计 , 无论是曾经的头部公司 , 还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创业小团队 , 有“抄袭”的经历的不少 。
几十年前乔布斯发现Windows 系统采取了跟Macintosh相似的视窗系统后 , 指责比尔盖茨是小偷 。 而2017年比尔盖茨提到有关话题时 , 表示“其实我和乔布斯都从施乐帕克研究中心的工作中学到了很多” 。 巧妙地点题他们两家都是学施乐的设计 。

还有被大家熟知的饭否、新浪微博都是抄袭Twitter , 腾讯看着新浪做出影响力之后也上马腾讯微博;淘宝抄袭Ebay , 百度缘起谷歌 , 滴滴抄袭Uber , 抖音被指致敬Misical.ly , 而微视又是致敬抖音;而不少国产手机的外形和界面都或多或少借鉴了苹果.......

抄袭现象频现的背后是产品开发团队“小步快跑”、“拿来主义”思维的局限性 , 为了小成本快制作 , 抄袭似乎是捷径 。
更核心的原因在于 , 抄袭成本低 , 没有太大法律风险 , 往往只是在网上口水仗骂几句 , 付诸法律甚至获得赔偿的少之又少 。
但是 , 现在大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 , 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 , 国家更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 各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 对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得越来越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这种行为擅自使用与他人相似的包装 , 有可能构成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 , 违反了我国的著作权法 。 ”《著作权法》第52条:剽窃他人作品的 , 应当根据情况 , 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其实 , 抄产品的 , 可能只是交互和功能相似 , 但是背后的内容、运营、算法、生态等是抄不去的 。

雷军曾扬言如果不是腾讯抄袭 , 米聊就是今天的微信 。 但是其实这两款软件都是抄袭的kik , 虽然米聊早于腾讯推出 , 但腾讯多年在社交积累的经验让其在社交产品的功能需求上的打磨上更为极致 , 更能网罗住用户 , 而米聊也最终只能在唏嘘中成为“时代的眼泪” 。
那些致力于抄袭的企业 , 还是将精力放在真正的创新而不是将表象和界面做得一样上 。
【b-2轰炸机|灵魂叩问:“抄袭”到底是不是互联网行业成功的捷径?】结语: 大家的嗅觉应该更敏锐一些 , 行业草莽生长、跑步前进已经过去 , 企业得拿出真本事 , 去尊重和做真正的创新 , 才能做到细水长流 。 而政策也已经指明了方向 , 当自主创新得到了保护 , 更多的企业才会更有持久动力去做创新 , 互联科技网恶意抄袭的现象 , 或许会迎来成为历史的那一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