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针对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而言,日后如果有权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只不过需要对抚养权作出变更,就必须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够 。那到底孩子抚养权变更标准都有哪些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有所了解 。
裁定孩子抚养权的所属,要以有益于维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一旦出现不益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就应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因此,离婚后,孩子抚养关系能够变更,但要符合法律要求 。
(1)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再行起诉 。
离婚后,一方规定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或是孩子长到有鉴别水平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再行起诉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诉讼,不是对原离婚诉讼孩子抚养问题裁定、调解协议的改正,而是出现解决原离婚诉讼当时不存在的孩子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理应作新的案件再行起诉 。
(2)具备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
具体法定事由:
①孩子一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残废乏力再次抚养孩子的;
②与孩子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绝抚养责任或有凌虐孩子行为,或它与孩子一同生活对孩子身体健康确有不良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还有抚养实力的;
④有别的正规依据必须变更的 。一方规定变更孩子抚养关系有以上情况之一的,法院应予支持 。
(3)准予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予准予 。无论是协议离婚或是判决离婚后,规定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宜与对孩子发展不利的难题,应予准予 。
(4)不可以私自变更抚养关系 。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私自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现象,但造成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结合实际情况各自解决:
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之依规起诉 。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凌虐、丢弃孩子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而私自将孩子骗光或夺走的,这种做法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应告之其依规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孩子抚养关系 。
②孩子私自变更的,可告之由其法定代理人依规起诉 。受一方抚养的孩子因种种原因,若因受歧视、凌虐等,而自主避开到另一方的家里,而且已经确定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孩子起诉,规定法院变更孩子抚养关系 。
③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到孩子 。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到孩子的,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实行对象并不是该孩子,而是夺走或骗光该孩子的当事人 。
父母双方假如私自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无法得到法律确定的,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这类变更行为,后果自负 。
针对对子女权益及其被告方权益的考虑,法律中明文规定是不能私自变更儿女抚养权的 。而实际必须变更得话,则能通过商议或起诉的形式进行 。但是无论是在哪种方式下都必须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对于孩子抚养权变更标准有什么,前文早已作出了解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