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沃尔玛加入元宇宙背后的监管之惑

沃尔玛|沃尔玛加入元宇宙背后的监管之惑


▲资料图
自去年互联网社交媒体巨头脸书(Facebook)宣布将公司改名为“Meta” , 并将未来发展战略聚焦于建立“元宇宙”(metaverse)之后 , 元宇宙概念持续大热 。 知名跨国零售企业沃尔玛也积极跟进 , 于去年12月底启动申请“Verse to Home”“Verse to Curb”“Verse to Store”等商标 , 并表示有意向用户提供虚拟货币和非同质化代币(NFT) , 以及在增强现实(AR)和虚拟现实(VR)中销售虚拟商品 , 包括电子产品、家居装饰品、玩具、体育用品和个人护理产品等 。
目前 , 全球众多行业和品牌纷纷踊跃入局元宇宙 , 意欲围绕区块链创建自己的商业生态系统 , 以把握未来商机 。 然而 , 建立在媒介和VR/AR技术基础上 , 以实现虚拟和现实相通、相生与相融为主要功能的元宇宙 , 已经衍生出了许多有别于完全现实世界的监管新挑战和治理新需求 。 前不久 , 美国企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谢恩·特斯(Shane Tews)就在其撰写的文章《加入元宇宙会使沃尔玛成为科技公司吗?》(Would Joining the Metaverse Make Walmart a Tech Company?)中围绕沃尔玛公司在元宇宙中开展业务的监管政策适用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疑问 , 或可被视为当前“元宇宙热”下必要的一点“冷思考” 。
在谢恩·特斯(Shane Tews)看来 , 大型跨国零售企业沃尔玛积极向元宇宙这一高科技领域进军 , 不仅要开发商务应用程序 , 还计划创建自己的数字货币和非同质化代币(NFT) , 这些举措事实上已经使自己跻身于互联网科技公司之列 。 鉴于当前美国国会正在加快对科技巨头公司的反垄断立法进程 , 沃尔玛的某些做法将可能有悖于现行立法准则 。
谢恩·特斯(Shane Tews)指出 , 当前美国需要审慎思考的监管问题应当包括:第一 , 作为传统零售企业 , 沃尔玛在试图将其业务从Web2.0的在线平台模式升级至Web3.0元宇宙生态系统的过程中 , 如果需要收购科技初创公司 , 是否也应该遵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专门针对科技巨头公司所制定的企业合并准则?第二 , 沃尔玛计划向用户提供可进入元宇宙进行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应用程序下载 , 其中所包含的互联网访问、阅读、跟踪和数据分享等功能是否也应当被视为现行法律规定的安全在线体验而受到监管?第三 , 沃尔玛是否应当遵守美国对科技巨头反垄断立法试图强制执行的“非自我优待原则”(“自我优待”指的是互联网公司对各自平台上的自有产品给予优先待遇)?第四 , 沃尔玛是否也应像亚马逊、苹果和谷歌一样被要求允许所有用户自由进入其专门开发的元宇宙技术与安全平台?
对于第四个问题 , 谢恩·特斯(Shane Tews)认为 , 对于沃尔玛这样的大型零售商来说 , 由于其对用户访问元宇宙的安全保障程序将内置于虚拟产品设计之内 , 如果现实中负责这类业务监管的美国专利和商标局要求沃尔玛取消这些安全程序 , 并开放访问其元宇宙平台 , 沃尔玛只能选择遵守 , 但这样做却将有损于元宇宙中的用户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 与此同时 , 美国国会力推的《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和《开放应用市场法案》又制定了一系列非歧视性规定 , 以防止科技巨头掌控的应用商店删除未经审核的应用程序(APPs) , 意在改变应用商店的封闭生态 , 促进数字经济的市场竞争 。 但是 , 这些规定是否也应该适用于沃尔玛这类传统商业公司为加入元宇宙所创建的以封闭保障安全的电子商务系统呢?如果适用 , 又是否会阻碍其加入元宇宙的步伐?上述这些问题目前都尚无定论 。 但是 , 在各行各业“跑步进入”元宇宙的背景下 , 如果长期忽视元宇宙框架下的数字监管新需求 , 显然不利于整个生态的健康与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