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财富创造效应( 二 )



基于信息传递的角度 , 互联网作为超大型的知识库 , 促进了知识的储存、转化及传播 , 从而促进创新创业活动;互联网作为市场信息的聚集处 , 有效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 , 降低了交易成本;互联网使得商品信息能够发送至更多潜在需求者;互联网开创了个人特质信息的普遍传播;互联网让人与人的联络更加频繁 , 促进了社会资本的累积以及社会联结的加强;
互联网降低了企业间的沟通成本 , 促进了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的联系;互联网为交易双方搭建了桥梁 , 使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和沟通更加便利和频繁 。 基于微观主体的角度 , 互联网中存在着两类具有代表性的财富创造方式 , 分别是线上销售和吸引注意 , 前者代表人们通过在互联网上直接完成商品销售从而创造财富的方式 , 后者则代表了通过互联网吸引注意力资源并进行变现的财富创造方式 。

由于互联网对信息传递的颠覆 , 财富创造呈现出了某些非互联网条件下不具备的特点:第一 , 财富创造受到的时空阻碍大大减小 , 第二 , 财富创造的途径被大大拓宽 , 个人特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 第三 , 人们得以在更低的风险下 , 以更短的时间创造更多的财富 。

【|互联网的财富创造效应】互联网对信息传递的颠覆一方面增强了微观主体调动资源的能力 , 使得原本无法利用的“僵化资产”变为可以为其带来回报的互联网资本 , 另一方面改变了信息与注意力的相对稀缺关系 , 为众多微观主体通过获取注意力资源获得收益提供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