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继承顺序有哪些 继承权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继承权的继承顺序只能在法定继承中使用 。如果是遗嘱继承或遗赠财产,则不需要考虑继承顺序 。对于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来说,这个继承顺序非常重要,那么中国在这个时候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是一个简单的介绍 。
【继承权的继承顺序有哪些 继承权顺序是如何规定的】(一)法定继承顺序
1法定继承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未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2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
(二)第一次序法定继承人的范畴
1配偶 。①离婚诉状中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为第一次法定继承人 。②须留意:(a)被宣告死亡人(裁定宣布时未自然死亡)在裁定宣布后自然死亡的,原配偶无继承权 。(b)被宣告无效或者撤销告无效或者撤销的,没有继承权 。
2父母 。①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构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子女被他人收留的,无权继承 。②继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不影响其继承子女财产 。
3孩子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应注意:①继子女继承继父母财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财产 。②抚养孩子不能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抚养子女抚养父母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配生父母的财产 。
4已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离婚儿媳或离婚叔叔 。离婚儿媳的公共账户、岳母、离婚叔叔对岳父、岳母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是否结婚,均为第一继承人 。
5养孙子女 。名义上是为了养孙子女,其实属于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联系,应该是为了养孙子女 。";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6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父母参与传承,当然是第一次继承人 。
7胎儿 。当遗产分割并保存胎儿的应继份额时,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次继承人 。但胎儿出生时死亡,胎儿的应继承份额由被继承人继承 。
(三)第二次序法定继承人的范畴
1兄妹 。①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也属于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②继兄弟姐妹相互继承财产的,不影响其继承兄弟姐妹的财产 。
2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作为第二次继承人参与继承 。注: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①孙子女、孙子女不属于第二次继承人,其父母作为第一次继承人参与继承;②其父母在于祖父母、祖父母死亡,孙子女、孙子女不是"";,相反";代位继承人";身份参与传承,其法律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
在法定继承中,首先要明确哪些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哪些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活着,不缺乏继承资格或者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否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继承的份额一般是平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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