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创业补贴政策2021,疫情创业补贴政策2021

灵活就业
这几类人可获社保补贴
(1)(下岗企业“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完全失地农民、贫困户家属)和其他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实际缴费额(养老和医疗)的66%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2)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专科毕业生,离校后一年内未就业的,享受两年期限 。从首次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之日起1年内可以办理 。
就业见习
吸纳12-24岁失业青年见习
补贴800元/人/月
(1)用人单位吸收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琼中毕业生或16-24岁待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可按800元/人/月的标准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 。
毕业时间从毕业证上注明的发放时间算起 。
(2)吸纳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我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我省16-24岁待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基地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就业见习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长期限为12个月 。
(3)如因疫情影响而暂停见习,或因某种原因不能正常发放见习补贴,见习基地可与见习基地签订补充协议延长见习期限,补贴累计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未满,且受训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受训人员与受训单位原约定的受训期限,给予受训人员单位剩余的受训人员补贴,但补贴累计不超过12个月 。
就业创业
就业扶贫基地最高可获建设补贴8万元
(1)创业补贴
专科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师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和首次创业或自主创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6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
(2)就业创业担保贷款
(1)对符合申请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体户和个体户个人,最多提供15万元的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3年,财政全额贴息 。(2)小微企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新招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员工的25%(100人以上企业的15%),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比例给予贴息 。
(3)招聘大学毕业生的奖励和补贴
对于中小企业,招聘毕业一年的大中专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招聘企业就业补贴一次2000元,招聘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3000元 。
(4)招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当年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往用人单位的毕业生),以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以
x;">企业及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创业致富带头人、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且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凭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每吸纳1名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及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 。
(六)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县内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满12个月,按其为贫困家庭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3年的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
(七)职业介绍补贴
免费介绍农村劳动力、贫困家庭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到企业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单位与介绍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满一个月后,按每介绍1名农村劳动力给予一次性补贴300元、1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或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职业介绍补贴不得重复享受,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
(八)就业扶贫车间(基地)补贴
(1)一次性建设补助 。对稳定运行6个月且具备可持续(1年以上)发展能力的就业扶贫车间(基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5万元、8万元 。
(2)一次性运营奖励补贴 。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基地)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运营奖励补贴5000元 。
(3)交通物流费补贴 。对就业扶贫车间(基地)给予企业(能人)交通物流费补贴,具体标准为:距离县城规划区外20公里(含)以内的,按200元/月 /个给予补贴;距离县城规划区外40公里(含)以内的,按400元/月/个给予补贴;距离县城规划区外100公里以内的,按600元/月/个给予补贴,补贴按季度申请 。
(4)房租、水电费补贴 。按照“谁缴费、谁得补贴”的原则,对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基地)房租、水电费给予补贴,具体标准为:吸纳5-20人的,按50元/人/月给予补贴;吸纳 20人以上的,按100元/人/月给予补贴 。全年补贴合计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贴按季度申请 。
(5)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就业扶贫基地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补 。就业扶贫车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合同满1年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补 。
(6)阳光助残补贴 。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对吸纳建档立卡残疾人或低保家庭残疾人就业并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的,按4000元/人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补 。对辐射带动残疾人贫困劳动力发展生产,给予残疾人免费提供的种子、种雏、苗木、农药、农肥、技术等生产资料价值不低于基地所获奖补资金的60%,并为残疾人或亲属免费供生产培训和跟踪指导服务,每辐射带动1名建档立卡(或低保家庭)残疾人给予用人单位2000元奖补 。阳光助残扶贫车间对吸纳建档立卡残疾人或低保家庭残疾人就业并履行劳务协议满1年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经营者一次性奖补 。
退役军人等群体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
2年租金全免
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给予2年场地租金、水电费全免的补助 。
艰苦边远地区
基层事业单位
招聘这些岗位
可不设开考比例
2020年、2021年省本级、各市县事业单位提供不低于70%的空缺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各事业单位在疫情期间,允许高校毕业生做出个人承诺后无证(高校证明)报名,在进入面试前,联系高校补办相关证明 。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 2或不设开考比例 。
我省高校湖北籍大中专
毕业生求职创业
补贴1500元/人
对我省高校湖北籍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按1500元/人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3月16日至4月30日
省重点企业返琼务工
湖北籍农民工
交通补贴
600元/人
延长省重点企业务工湖北籍农民工享受返琼一次性交通补贴的时间 。根据省发改委编制的省重点企业目录,按照属地化原则,给予3月16日至4月30日返琼的省重点企业返琼务工的湖北箱农民工(含新招用人员),每人600元一次性交通补贴 。已享受过返琼一次性交通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
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热线:0898-86236582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四楼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236512
县就业保险服务中心:86235500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86238328
【海南创业补贴政策2021,疫情创业补贴政策2021】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623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