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股权分配最基本的是,没必要不好意思细说;
股权不好,创业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
股权不是按人划分,而是按资金、责任、岗位、创意等客观角度划分,可以避免人头随意分配带来的问题 。
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以下是公司股权分配协议(范本),仅供参考 。详细协议根据公司情况进行调整完善 。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于年月日设立公司,并于年月日签订本股权分配协议 。本协议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
第一章 公司名称
第1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经营期涉及专项审批的,以专项审批为准) 。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万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占公司股份比例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x——经营及资本,占公司股份的%
股东姓名:A给——技术,占公司股份%
股东姓名:b出技术,占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c科技,占公司股份%
股东:D名下已停业,占公司股份的%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size:15px;">(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六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3)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 。
第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九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
(3)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
第十一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 。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第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第十六条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年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
第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久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股东会决议解散;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3)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4)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5)宣告破产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第十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
第二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
第二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 份,位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月——日
【找人投资怎么分股份的模板,我有项目找老板投资如何分配】欢迎大家对这份协议做出探讨和评论,想要更多股权协议的,私信回复9299并转发此文,想了解更多股权知识的,请关注我
- 华硕手机怎么样
- 优派怎么样显示器
- iPad9怎么设置小圆点 iPad9怎么开启辅助触控
- iPad9怎么设置全屏 iPad9设置全屏方法
- iPad9怎么截图 iPad9有哪些快捷截图方式
- iPad9支持二代笔吗 iPad9怎么连接ApplePencil
- 美国罗格斯大学怎么样?
- 普瑞特艺术学院的插画专业怎么样
- 代理饮料怎么做市场 饮料怎么推广到市场
- 预约抢购怎么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