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名密切接触者在卫辉市行程轨迹的通告2022年3月7日

2022年3月7日16时46分,卫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山西省晋城市疾控中心发来的《协查函》,我市张某某是同航班无症状感染者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目前,该密接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市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并立即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流调 。现将张某某在我市的具体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某某,男,22岁,现居住河南省卫辉市城郊乡东码头村 。目前本人自述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体征;已完成两针次新冠疫苗基础免疫;调查时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2022年3月4日在上海市核酸检测1次,结果为阴性 。
二、活动轨迹
2022年3月4日22时45分从上海浦东机场乘坐FM9565次航班,座位号48A 。
3月5日凌晨1时左右抵达郑州新郑机场,由其朋友自驾车将张某某及朋友(同行四人已管控)送回卫辉,约凌晨4时到家(与其祖父同住,目前已管控),回家后未外出 。
3月6日12时30分,在东码头村东头小卖部购物,期间与小卖部服务人员有过接触,期间均未佩戴口罩;19时33分,张某某与女朋友王某骑电动车到实验中学附近“敬茶”奶茶店买奶茶,期间两人与店员均佩戴口罩;19时43分至20时20分,两人到实验中学附近“麻辣香锅”就餐;20时30分到朝阳花园楼下“丽波造型”理发店理发,期间与两名服务人员有过接触,8时50分理完发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无外出 。
3月7日,无外出 。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提醒全市广大市民:
1、请与张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街道)或所在乡镇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
2、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3、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
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绝不能松懈;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 。
卫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一名密切接触者在卫辉市行程轨迹的通告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