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法治日报法治网近期|再现“真假美猴王”!“甄选”还是“优选”,只能靠抽签决定?( 二 )


本文转自:法治日报法治网近期|再现“真假美猴王”!“甄选”还是“优选”,只能靠抽签决定?】据了解 , 近日 , 前述两家公司已经分别收到了补正通知 。 根据规定 , “东方甄选”与“东方优选” , 有没有可能是同日申请且构成近似商标 , 两家需要协商或者补正自己在先使用 。
裴银州分析 , 青岛物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申请的“东方优先”商标 , 与新东方公司申请“东方甄选”商标是同一天 , 并且同为全类申请 。 从商标近似性角度判断 , “东方优选”与“东方甄选”应属于近似商标 。 虽然青岛物流公司存在恶意抢注的可能 , 但是必须有证据证明才能成立 。 这种情形下 , 新东方公司若想获准商标注册 , 就需要提交扎实有力的证据 , 证明自己在先使用或与青岛物流公司协商解决 , 否则按照商标法规定 , 最终有可能将由抽签决定商标权归属 , 这将给新东方公司的商标战略布局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 , 十分影响品牌保护 。
王菲提醒 , 目前 , 在商标注册第35类中还有东方甄草、东方甄品、东方源选、东佳甄选等近似商标 , 大多已注册成功 。 这些近似在先权利 , 无疑也可能对新东方直播间存在影响 , 并且由于“东方甄选”是在直播间通过选品替他人推销的服务形式 , 显著性并不特别强 , 未来可能还会有不少权利争议需要面对 。
“标识产品或服务来源 , 只是商标的基础功能 , 随着企业发展 , 商标进一步承载的是企业商誉、产品或服务所凝聚的品牌故事、品牌精神、品牌美誉度 , 这些更形而上的内容才是相关公众持续认同和买单的核心 。 ”王菲说 , 商标申请作为漫漫品牌路的第一步 , 杜绝傍名牌搭便车等心思 , 以初心品质前行 , 方为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