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入户需要什么条件

珠海入户需要什么条件?
一、人才引进
2020年11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根据《珠海市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目录(2020-2021年版)》《珠海市人才引进入户重点企业目录(2021年第2版)》,符合条件的人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申请办理入户珠海 。
二、“先落户后就业”
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申请落户 。
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
即在珠海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珠海市常住户口 。
四、直系亲属投靠
2018年3月1日,《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取消了市外迁入的直系亲属投靠的婚龄、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等限制,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
五、收养小孩落户
珠海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符合规定的,且申请迁入时其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可将市外户籍迁入珠海市 。
六、随军家属落户
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珠海市 。
拓展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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