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借款人
(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缴存人员购买自有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二)借款人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共同购买或共同拥有房屋的父母和子女可以作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共同申请人应是住房公积金的存款人 。
(三)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异地购房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信用证条款
(一)近3年内购买、建造、改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行为;
(二)提供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的各类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主要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其他担保方式由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 。
(三)所购住房必须是第一套普通自住住房或第二套已付职工家庭(含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的改进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或以上住房的已付职工家庭不得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四)有偿职工家庭只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套住房 。对于已经拥有住房并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当他们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改善生活条件时,他们需要解决第一笔购房贷款 。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者和异地购房贷款者要加强信用审查,信用记录不良者一律不予受理 。
(六)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贷款担保方式、金额、期限和利率
【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模板】担保方式:住房公积金质押、个人担保、房地产抵押 。
贷款金额:最低1万元,最高40万元 。其中个人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住房公积金质押和房地产抵押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80% 。同一套住房的总金额加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贷款金额以每月还款额不超过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月收入的50%计算 。
自愿存款人员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各类担保贷款最高限额的,按以下公式计算:
可贷金额公积金月缴存额贷款期限(月),月还款额不超过月缴存额 。
异地贷款金额不超过各类担保贷款最高限额的,可贷金额按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20倍计算 。
贷款期限:最短不得少于1年,个人担保贷款最长为15年,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和房地产抵押贷款最长为25年 。
贷款利率: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现行利率为五年以上年息3.25%,五年以下(含)年息2.75% 。
基本数据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身份证、结婚证或
ate-entity-word" data-gid="1682545" qid="6542093601520751876">户口簿;
(二)《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不再加盖单位公章);
(三)购建房证明资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价20%的首付款票据;
(2)购买存量房的,提供网签存量房备案合同(已办理登记的)和契税税收完税证明;已办理权属证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税收完税证明);
(3)购买单位自建住房、棚户区或危旧房改造住房的,单位需提供政府部门审批文件和购房职工花名册等备案资料,职工本人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和不低于房价20%的首付款票据;
(4)购买新农村住宅楼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购房合同(协议)和不低于房价20%的首付款票据 。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工程概预算或费用明细;
(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或费用明细 。
(四)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尚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
(五)缴存职工或配偶名下有商业住房贷款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须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及贷款余额对账单(不受三年内购房时间限制) 。
(六)以公积金质押、个人保证担保贷款的质押人、保证人身份证;借款人所购房抵押受限,以自有其他房产或他人房产抵押的,需提供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抵押人《结婚证》或《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
办理流程
借款申请人提供要件资料→管理部审核审批→签订合同→贷款担保抵押落实→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借据→发放贷款 。
办理时限
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
贷款偿还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按月还款 。
还款途径:通过借款人银行卡划扣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划扣提取还贷 。
还款渠道:通过委贷银行柜台办理或.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公积金手机APP提交办理 。
提前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和手续费 。提前部分还款的,只降低月还款额度,不缩短贷款期限 。不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还贷,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可用余额大于贷款余额时,可一次性提取还贷 。
线上业务办理渠道
1.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网址:http://www.zyzfgjj.com/webhousefund/welcome.do)
2.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打开微信搜索“张掖市住房公积金”或者扫描二维码,点击关注公众号)
3. 张掖公积金手机APP(用浏览器直接扫描张掖公积金手机APP二维码或在苹果app store、安卓应用市场搜索“张掖市住房公积金”进行下载)
信息查询渠道
1.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
2.12329服务热线、12329短信
3.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
4.支付宝城市服务
5.张掖住房公积金手机APP
6.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二维码
7.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8.管理部柜台
公积金服务热线及业务咨询电话
市直管理部:8215917 甘州管理部:8226519
临泽管理部:5528452 高台管理部:6624132
山丹管理部:2720008 民乐管理部:4426296
肃南管理部:612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