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IPO项目提前7个月内定中标 实控人曾因会计差错更正被警示( 二 )


开工时间早于招标时间项目提前7个月内定中标
《电鳗财经》关注到 , 问询回复显示 , 报告期内君逸数码存在部分项目的开工时间早于招投标时间 , 其中已完工项目5个 , 未完工项目2个 。
君逸数码IPO项目提前7个月内定中标 实控人曾因会计差错更正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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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逸数码报告期内未完工项目开工时间早于招投标时间项目统计
值得关注的是 , 成都城投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智慧大屏项目多媒体设备采购合同金额为246.48万元 , 采购方为成都城投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城投”) , 该合同招投标时间为2021年5月 , 但君逸数码的开工时间为2020年10月 , 早于招投标时间近7个月 。 对此君逸数码解释称 , 成都城投是该公司长期合作伙伴 , 甲方口头通知公司中标 , 由于工期紧张 , 君逸数码应甲方要求前期配合工作 , 君逸数码同意进场实施 , 后续完善招投标手续 , 因此造成该项目开工时间早于招投标时间的情况 。
君逸数码IPO项目提前7个月内定中标 实控人曾因会计差错更正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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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天眼查
但值得关注的是 ,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持有成都城投50%股权 , 成都城投属于地方国有企业 , 此类企业的招投标需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流程 。
君逸数码在问询回复中指出 , 该公司开工早于招投标时间的项目主要系政府部门或总包方的项目 , 由于政府部门或总包方对项目实施完成时间要求较高 , 并且内部审批流程相对较长 , 另外基于客户系该公司长期合作单位 , 该公司为及时解决客户需求而在项目招投标取得项目之前开工 。 该公司根据客户具体需求,在项目初步制定方案时,进行先行投入 。 待合同内容及流程明确后 , 该公司再参与客户相关项目的招投标 。 若该项目最终该公司未中标 , 则招标方对于该公司已实施工作部分会进行单独结算 , 若项目中标 , 则继续履行剩余合同义务 。
君逸数码与成都城投合作中“甲方口头通知公司中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该公司同意进场实施 , 后续完善招投标手续 , 是否涉及“串标”行为?这些都有待君逸数码做出进一步说明 。
实控人曾因会计差错更正被警示
2021年4月27日 , 君逸数码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并于2021年4月29日在股转系统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 信永中和就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
上述会计差错主要系君逸数码将2020年以前智慧城市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由“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变更为“完工验收后确认收入”产生 , 以及更正前期少量其他会计差错 。 对于上述收入确认方法变更 , 考虑到拟上市公司申报会计信息的谨慎性以及可比性 , 以及公司外部环境、销售模式、业务性质等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 , 君逸数码将上述收入确认方法变更直接认定为会计差错 , 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 , 对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了更正 。
2021年8月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 因君逸数码于2021年4月披露《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19年度财务报告中涉及的会计差错事项作出说明并进行追溯调整 ,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 , 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 且君逸数码董事长曾立军、财务负责人杨代群对前述行为负有责任 , 故决定对君逸数码及其董事长曾立军、财务负责人杨代群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