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福建立法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带手机进课堂

自9月1日起 , “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含电话手表)进入课堂” 。 这是今天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出的规定 。
根据《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 , 学生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学校的 , 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 经允许带入学校的 , 学生应当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管理;未经允许带入学校的 , 老师应当代为保管 , 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 共同进行教育 。
上述规定还要求 , 学校应当保障学生合理的通话需求;加强宣传引导 , 并结合实际制定手机管理具体办法 , 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学校手机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 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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