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超8小时 切勿彻夜充电

当前 , 广州市持续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攻坚整治“百日行动” , 市、区两级各部门联合整治 , 全力推动电动自行车的综合治理 。 对于电动自行车和电池的安全使用 ,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提示 , 从选购、充电到日常维护提出指引 。 根据7月起施行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 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 , 个人最高或被处1000元罚款 。  
擅自改装存在较大隐患 
采访人员从应急管理部获悉 , 据统计 , 去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近1.8万起、死亡57人 , 原因主要是电池质量低劣、用户随意改装、长时间充电等 。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 市民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产品、电池和充电器 , 保留好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保修单等票据 。 购买电动自行车时 , 重点检查车辆外观、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以及蓄电池的型号、类型和制造商等信息是否与合格证一致 。 检查产品及配件是否齐全 。 确保电池、充电器、脚踏以及反射器等部件齐全完好 。  
用户随意改装是电动自行车起火的一大原因 。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 , 改装电动自行车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 , 可能对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 不要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 , 不要加装电池、车篷、改装电机、篡改控制器、延长鞍座等部件 。  
涉水行驶后晾干再充电 
日常维护保养方面 , 电动自行车发生故障后 , 要交给专业人员修理 。 需要维修更换零配件时 , 需到指定门店更换原装零部件 , 特别是电池、电机、充电器和控制器等影响电气安全性能的部件 。  
不要使用“超期服役”电池 , 电池续航里程明显下降 , 应及时更换新电池 , 切不可贪图省钱 , “带病”运转 。  
尽量避免在高温高湿环境中使用电动自行车 , 夏天高温环境下避免对电动自行车电池长时间暴晒;应尽量避免电动自行车涉水行驶 , 涉水使用后应晾干后再进行充电 。  
定期到销售门店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维护保养 , 重点对电线电路和接插件进行检查 , 若电线电路出现老化、破损、接插口松动等现象 , 应及时更换 , 避免造成电气线路短路 。  
过度充电或引发爆炸 
在对蓄电池充电时 , 应根据充电指示灯和使用说明建议来确认充电时长 , 充电时间建议不超过8小时 , 切勿彻夜充电 。 过度充电会缩短电池寿命 , 严重的会导致电池过热失控 , 引发爆炸 。 切勿在室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 , 或从室内拉“飞线”到室外对电动自行车充电 , 这种充电行为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 不要使用参数或类型不匹配的充电器对蓄电池进行充电 , 如使用铅酸电池充电器给锂电池充电 , 使用标称60V或以上的充电器对标称为48V的蓄电池充电等 。 上述行为可能会导致电压异常、电池升温等现象 , 进而引发爆炸 。 充电过程中发现电池存在异常发热 , 释放异味等现象 , 应立刻停止充电 , 并将电池转移至空旷地点进行观察 。  
【|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超8小时 切勿彻夜充电】今年7月1日起 , 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正式施行 。 《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 , 或者为其充电 。 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 , 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 , 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 采访人员李天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