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互联网平台的“算法”被神化了

用户|互联网平台的“算法”被神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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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互联网怪盗团
在互联网行业,尤其是在投资人心目中,往往存在一种“算法迷信”或曰“技术迷信”:某公司的广告变现做得好,一定是因为有算法;某公司的云计算业务开展的好,也是因为有算法;某公司的游戏用户留存率高,还是因为有算法……
所以,一切用户问题和变现问题都可以通过“技术中台”解决,从Google或Facebook挖到的“算法专家”可以构成互联网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与此相对,如果一项业务出了问题,无论是用户增长环节还是商业化环节出了问题,毫无疑问可以归咎于算法不行。
遗憾的是,上述观点是错误的。算法当然很重要。可是如果没有数据,你拿什么去“算”呢?如果把Google、Facebook、字节跳动或阿里巴巴的算法团队划拨给某个路人甲,难道路人甲就可以“冷启动”搞出一个全世界最厉害的互联网平台吗?哪怕是没有接触过互联网行业的人,也不会相信这种疯话——没有数据的算法,就像没有球员的足球战术,是不可能执行的。
互联网平台的算法被严重神化了。算法固然重要,但我们可以毫不客气地说:算法是可以在短期内砸钱搞出来的,但是数据无法在短期内搞出来;头部互联网公司在算法上不会有什么代差,但是在数据丰富程度和可用性方面可能产生代差(注:并不意味着一定有代差)。
在互联网时代,数据堪称土地、劳动、资本后的第四大生产要素,尽管我们常常忽略它,但其重要意义非同一般。更深一步,人工智能比拼的并不是算法,而是数据,“得数据者得天下,得数据者得算法”。互联网巨头在过去十几年呼风唤雨、取得了巨大的收入和利润,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掌握了用户流量入口,更是因为它们掌握了基于用户行为的海量数据。
(就像在《命运石之门》当中,发明时间机器不仅需要天才黑客桥田至,更需要狂气科学家凤凰院凶真、天才少女牧濑红莉栖等一整套实验室体系的配合。)
为什么抖音如此适合游戏及电商广告投放?广告算法好,确实是一个核心因素。例如,抖音对游戏广告主甚至可以以“单个付费用户”为单位结算,甚至可以约定“若用户流失则退款”;抖音、快手均可以将广告主的效果需求(CPA/ROI等)高效地“翻译”成前台CPM需求,快速而灵活地响应广告主的需求。但是,在“算法好”的背后,更深刻的原因是数据积累庞大、可信度高:

  1. 抖音通过用户的滑动、点赞、留言、转发,以及平均观看时长,获得了大量宝贵的用户偏好数据,从而能够贴上各种数据标签。与传统图文信息流相比,短视频给用户贴上数据标签的效率要高得多。
  2. 抖音从2016年开始就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内容生态,各式各样的内容非常健全,从而可以让海量内容与海量用户之间互动,产生天量级的数据。其实,抖音在内容运营方面的功力极深,只是往往被人忽视。
反观还处在发展初期的微信视频号,与抖音的差距与其说在于“算法技术”,还不如说在于内容生态——目前视频号的原生创作者很少,MCN生态尚未建立,垂类内容运营也不发达(仅有直播取得了一些成果)。因为内容池太浅,所以无法与用户产生有意义的互动,导致数据深度和可信度不足。要解决问题,恰恰要依靠良好的社区运营和激励机制,去吸引更多、更有特色的创作者持续产生内容,而不是像某些人认为的那样,把推荐算法调教好就够了。
在中国这个特殊的(也是全球第二大的)互联网市场,各大平台对于用户数据的掌握程度,还存在两个微妙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