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10条长江鲟遭到偷捕 还被吃了三条!网友:可真刑

非法盗猎、捕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 如果涉案价值较高的话 , 牢底坐穿也不是没有可能 。
【法律|10条长江鲟遭到偷捕 还被吃了三条!网友:可真刑】据报道 , 近日 , 四川宜宾市江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将4尾长江鲟放生 , 而这4尾长江鲟系江安警方在“10.24”非法捕捞系列案件中 , 解救的珍贵野生保护动物 。
长江鲟又称达氏鲟 , 为纯淡水定居性鱼类 , 主要分布于长江中上游 , 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 , 2019年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

报道称 , 今年6月以来 , 当地多部门成立了“打击整治非法捕捞专案组” , 专案组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9人 , 查获禁钓工具20余套 , 禁捕工具10余套 , 水产品1000余斤 , 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鲟10尾 , 总涉案金额约1000余万元 。
调查发现 , 嫌疑人在捕捞水产品后 , 一部分用于自己食用 , 另一部分则以“生态鱼”名义进行贩卖 , 从中获利 , 后续 , 何某等3人被抓获 。
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鲟10尾(其中4尾已被放生 , 3尾被犯罪嫌疑人食用 , 3尾死亡后被嫌疑人丢弃) , 总涉案金额约1000余万元 。目前 , 案件仍在调查当中 。
此事也引起网友关注 , 敢吃长江鲟 , 是咋想的呢 。有网友表示 , 据法律规定 ,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 , 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 轻则被判五年以下 , 重则被判五到十年 。上文的几个人 , 没几年是出不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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