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大学生补贴政策 东营市就业创业服务联盟

近日,我市某公司员工小张、小李领取了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 。“每月350元为我们新就业的大学生减轻了很多负担 。”小李说 。大学毕业后,他们去了东营区工作 。由于他们家是外地的,在东营没有住房,只能租房 。得知东营市《关于做好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号发放后,两人通过数据申报和审核,获得东营区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1050元 。
据了解,为落实“六保”“六保”相关政策,我市将为1月1日后首次在我市就业(须在我市全职工作)、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城区无自有住房的新就业居民,提供不超过36个月的符合条件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同时,做好组织申报审核工作,对无房新就业职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随时申报,随时接受审核,定期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切实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 。
新就业无房职工
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1月1日后首次在我市就业(必须在我市全职工作),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工作所在市区无自有住房,需要通过租房解决生活困难的人员 。申请人未婚未满28周岁,父母在申请人工作的市区有住房的,不视为无房 。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都是不同的城区 。具体资格由各县区(市级开发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
补贴发放标准
大专(高职)及以下300元/月,本科350元/月,研究生400元/月,博士生450元/月 。以上学历均指全日制学历 。无房新就业职工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 。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在本单位提出申请,分期租金补贴由家庭支付,累计支付期限不超过36个月 。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县(市属开发区)之间转换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同一家庭有多名新就业职工无房的,不再重复享受补贴 。
享受过财政部门分配的购房补贴、人才租房、安家补贴等其他住房补贴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的,不纳入定期租房补贴范围 。
【东营市大学生补贴政策 东营市就业创业服务联盟】(采访人员魏玉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