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通创业板和科创板权限,注册版创业板开通


如何开通创业板和科创板权限,注册版创业板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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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采访人员 周一帆 科创板和创业板重组上市审计准则迎来改革 。
6月22日晚,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业务文件 。
“本次交易所优化了科创板、创业板并购重组规则,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的监管,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并购重组在资本市场的主渠道作用,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相关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 。全面质量改进的作用 。”广东发展证券首席市场分析师李星告诉采访人员 。
创业板方面,《重组审核规则》调整了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审核期限,由目前的45天调整为2个月;重组上市审核时间不变,仍为3个月 。同时,为明确市场预期,根据审计实务,在暂缓择时情形中增加了“办理会后事项,需要特别核查”两种情形 。
科创板《重组审核规则》增加了M&A及重组委对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查程序,重组上市的审查由现有的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变更为M&A及重组委的审查,所有涉及的相关规定同时修订 。
对此,李星指出,并购审查期的增加和M&A委员会的明确成立都体现了审慎、专业的监管态度;暂停计时案件增加“办理会后事项并要求特别核查”两个案件 。会后事项主要包括标的资产业绩大幅下滑、重大诉讼或重大违法违规、经M&A委员会审议后、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前更换中介机构或签署人等情况,有利于缓解近期不少项目因持续盈利问题无法审计的情况 。
提高重组审核透明度
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明确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审计标准和程序,提高重组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沪深交易所还分别制定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标准及相关事项》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标准》(以下简称《指引2号》) 。
据了解,创业板重组的分类审核机制包括快速审核机制和小型快速审核机制 。快速审查机制明确,交易所在审查重组申请文件时,可根据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和信用状况、独立财务顾问和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能力和素质,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组交易类型,减少审查查询次数和问题数量,提高审查效率 。明确了上市公司信用质量、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评价体系 。
具体规则方面,创业板《指引2号》表示,近两年信息披露评估结果均为A的上市公司,除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股票被给予风险警示(含*st、ST)且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上市公司外,均纳入快速审核类别 。
同时,独立财务顾问执业能力和执业质量评价结果为A,列入快速审核类别 。其他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且执行时间不满12个月的中介机构和经办人员,不纳入快速审核类别 。
另外,如果t
主要针对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区别于主板的相关规则的进一步解释,主要包含科创板上市公司购买标的资产的科创属性判断原则、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类审核安排等内容 。
小额快速审核机制亮相
与快速审核机制相对应,此次亮相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则明确指出,创业板重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可以适用小额快速审核机制 。上市公司申请适用小额快速审核机制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具体来看,满足小额快速审核的条件为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且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
与创业板类似,科创板同样将推出“小额快速”程序 。《指引2号》表示,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科创板相关规定情形的,可以适用“小额快速”审核机制,上交所受理后不再进行审核问询,直接出具审核报告,并提交科创板并购重组委审议 。而另一种是一般程序 。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除属于“小额快速”审核情形外,均适用一般程序 。
此外,科创板重组审核时间也出现了调整,将与《证券法》保持一致,完善相关计算规则 。具体来看,科创板将重组交易申请的审核时限明确为自受理之日起,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时间总计不超过3个月;根据重组审核机构审核实践和并购重组委审议需要,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交易所审核时间调整为2个月 。
上交所表示,上述规则发布后,上交所将组织做好规则实施工作,确保新制度平稳落地,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 。
【如何开通创业板和科创板权限,注册版创业板开通】“此次新规内容详细,同时吸收了市场上许多新的合理意见,例如要求督促上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重组方案,及时办理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手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像这样吸取过去的教训,对信息披露提出更完善的要求是值得肯定的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向采访人员坦言,“不过,相较于IPO和资产重组而言,目前市场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前者身上 。整体来讲,尽管新规看上去较为完善,但资产重组的执行标准相比IPO宽松许多,上述一系列新规未来能否真正落实依然需要打上一个问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