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71岁老人坐网约车猝死 家属索赔:判了!

近日 , 江苏无锡市惠山区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一起71岁老人乘坐网约车途中猝死、家属起诉要求司机及平台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 。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22日7时许 , 周女士通过北京某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约车APP为其父老周(71岁)预约了一辆网约车 。
7时10分左右 , 老周上车并与驾驶员陈某闲谈片刻 。
7时12分50秒 , 老周开始发出鼾声(之后全程没有呼救) 。
7时13分25秒 , 司机陈某右转头看时发现 , 老周仍在发出鼾声 , 并且胳膊伴有抽筋状 。
7时14分33秒 , 司机再次右转头看时 , 老周头靠在副驾驶座椅后背上 , 不再发出鼾声 。
7时15分12秒 , 陈某停车并打电话给周女士 , 告知其父在车上好像睡着了 , 刚刚有打鼾的声音 , 同时伴有抽筋的状况 , 并询问老周的身体状况 。
周女士回复称 , 父亲身体很好 , 今天起床早 , 可能是睡着了 , 并让陈某呼喊“老周” 。
随后 , 陈某拍了拍周女士父亲的左臂并呼喊“老周” , 没有任何反应 。
周女士要求陈某尽快将老周送往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 , 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
陈某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 并全程鸣笛快速行驶 , 7时25分50秒到达医院 。
老周经过医院80多分钟的抢救 , 8时54分被医院宣告临床死亡 , 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
周女士认为 , 其父在乘坐陈某驾驶的车辆过程中突发疾病 , 但陈某未予理会也没有采取任何救治措施 , 最终延误救治导致其父死亡 , 故陈某应对其父的死亡承担50%的赔偿责任 。
北京某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网约车平台公司 , 承担承运人责任 , 应当保证运营安全 , 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 由于其未尽到相关义务 , 应对陈某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 , 应当尽力救助患有疾病、分娩、遇险的乘客 。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 , 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
本案中 , 周女士父亲乘车后因自身健康原因突发疾病 , 陈某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周女士 , 并询问其父是否有疾病史 。对此 , 周女士明确表示其父身体健康 。
而且 , 后续陈某也立即按照周女士要求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 并快速驾驶车辆将周女士父亲就近送医抢救 。
陈某的反应迅速 , 没有耽误时间 , 已经履行了尽力救助的义务 , 故法院认为陈某和网约车平台公司对周女士父亲的死亡不存在过错 , 无须承担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 。
综上 , 一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猝死|71岁老人坐网约车猝死 家属索赔:判了!】该案目前仍在上诉期中 。
猝死|71岁老人坐网约车猝死 家属索赔: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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