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鸿沟|人工智能呼唤更好“治理”( 二 )


早在2020年年初 , 建议书就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 在当时意见基础上 , 在全球遴选了24人组成特殊专家组 , 其中考虑了性别平衡、区域平衡、学科平衡等;通过专家组多轮讨论和修改后 , 第一轮修改草稿在线征求意见 , 收到了来自90多个国家的5000多条意见;在此基础上继续修改 , 并在全球6个地区(涉及亚太、欧洲、非洲等) , 与涉及102个成员国代表开展在线协商;定稿后再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发送给193个成员国征求意见 , 最终才正式通过 。
龚克认为 , “这体现了多利益攸关方开放参与规定制定过程 , 不仅为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建立提供了重要基石 , 本身协商过程也建立了多边典范 。 ”
事实上 , 当前我国已跻身人工智能水平的第一梯队 , 也肩负着参与国际治理规则制定的职责 。
科技部副部长李萌表示 , 我国已成立了由15个部门构成的人工智能规划推进办公室 , 办公室设立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 , 发布了相关治理原则和伦理规范;同时开展了长周期、跨学科的人工智能综合影响社会实验 , 部署了城市、农村、教育、医疗、能源、环境等30多个领域的场景实验研究;并依托领军企业布局了一批开放创新平台 , 依托地方建立了17个创新发展实验区 。
【数字鸿沟|人工智能呼唤更好“治理”】作为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院长薛澜指出 , 当前人工智能治理已从理念探讨走到了实践探索的前沿 。 近年来 , 专委会正致力于构建有效的治理框架和相关规则 。
按照目前的研究成果 , 思路是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大学与科研机构、媒体、非营利组织、国际组织”等多主体参与 , 以“底线思维、人本思维、发展思维、全球思维”为价值导向 , 以“算法、数据、算力、外部环境、场景”为治理对象 , 应用“宏观-中观-微观”多维治理工具的人工智能综合治理框架体系 , 通过“形成价值共识、多主体分工协作、治理理念迭代优化”等治理机制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 促进人类福祉提升 。
为人工智能发展划定“红线”
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人工智能不是万能药 , 它的好坏取决于使用人工智能的人及数据基础、治理标准等;而治理正是确保大船行稳致远的航向标 。
为此 , 向着“平衡包容”的目标 , 各方都在努力前行 , 为人工智能发展画定“红线” 。
龚克提出 , 目前不仅要发展人工智能的相关应用技术、开发更加有效的算法 , 还需要发展一批支撑治理的技术 , 如监督性技术 , 用于保护公平性以及隐私等 。 比如从社会中采集的数据 , 其实带有一定偏见 , 这不是社会的错 , 是现实社会固有的 。 但如果没有适当技术对数据进行“减偏” , 公平无歧视原则可能就无法落地 。 因此 , 要着力强调发展一批监管性支撑技术 。
李萌认为 , 人工智能技术应该将普遍适用与分类推进相结合 , 根据不同群体需求提出差异化选择 , 切实保护各相关主体合法权益 , 提高弱势群体的适应性 , 努力消除数字鸿沟;同时也要尊重和帮助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替代方案 , 避免忽视、偏见、歧视 。
邱勇提到了教育的意义 , 他指出 , 大学作为人类科技文明的重要策源地 , 不仅要在人工智能基础理论与技术前沿努力突破创新 , 也要进行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 , 塑造良善的人工智能价值伦理 。
卡内基理事会资深研究员、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学术委员温德尔·瓦拉赫(Wendell Wallach)强调了新的国际合作方式的重要性 。 他认为 , 人工智能国际治理机制应该具有敏捷性、适应性、预见性、响应性和包容性 , 中美两国需要共同参与制定人工智能国际治理方案 , 将使其更具有可行性 。 同时 , 每个国家要处理好对国家安全和国际合作双重需求之间的关系 , 接受国际标准的同时 , 积极开展旨在应对新挑战的前瞻性对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