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担保的规定


担保是调节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标准 。公司做为公司法人,从主体角度而言,是符合担保标准的 。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的现象有哪些呢?公司法有关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有关担保的规定
修定前公司法规定,公司不能为公司股东或者其它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新公司法第十六条有关公司担保则要求:“公司向其他企业融资或是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规章的规定,由股东会或是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规章对投资或是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是担保的金额有额度规定的,不能超过规定的额度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是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是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是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决议 。此项决议由列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持有投票权的过半数根据 。”
担保是调节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标准 。公司做为公司法人,从主体角度而言,是符合担保标准的 。新公司法容许公司随意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但同时设置了一系列的规定,公司对股东或是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执行比一般担保更加严格决定程序 。这种限定会不会危害公司对外所签合同的效力?有观点认为,新公司法的这一规定主要是对公司法人代表的权力限定 。公司法人代表未经过股东会或是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就对外签署担保合同,属于无权代理,在此情形下,应评定公司对外所签担保无效合同 。
【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担保的规定】小编认为,在此情形下,担保合同是否有效还要视公司是否追认来定 。深入分析如下:
一、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的现象
依据新公司法的要求,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是按照公司规章要求处理,即容许公司“随意”提供担保 。
1规章有规定的现象
公司担保能够觉得属于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内容,一般而言,公司规章会要求担保方案需经过股东会、股东会或是股东大会决议根据才得以执行 。若公司未经股东会、股东会或是股东大会决议,就对外签署了担保合同,或是担保的总额超过公司规章规定的额度,此合同的效力就存在疑惑 。
这种情况下对公司担保进行限制的,从形式上看是公司法有关规章和公司担保的规定,但从本质来看,是公司的规章对公司对外担保展开了限定 。公司是要实现约定的特殊目地(盈利)而法律行为设立私法里的人联合体,公司规章是这一联合体中人的意志的体现,是承诺而成,实质上是“意思自治”的体现 。在这种情况下,假如评定担保无效合同,必然影响到主合同的债务人及其债务人的权益,则实质上是将这一“联合体”(公司)里的人的意志强加在主合同的债务人及其借款人,让公司规章实施者中间的约定对第三人(主合同的债务人)造成约束,而合同产生的债务是相对权,不该对第三人造成约束,债务人没有过失,对担保的合理期待是理应遭受保护的 。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对外签署的担保合同应当认定为合理 。
2规章没有规定的现象
假如公司规章并未对公司担保问题做出需要经过股东会、股东会或是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则应当应用有关代理的要求 。假如公司法定代理人未经股东会、股东会或是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就代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能够评定担保合同效力待定:过后通过股东会、股东会或是股东大会决议根据,能够追认合同为有效;假如过后未能通过决议,则好像能够简单的评定对外担保无效合同 。
但是这样了解存有一个问题:同是没有通过决议,在公司规章有规定的情形下,不经过决定对外担保合同仍然合理,在公司规章没有规定的情形下,可能出现无效合同的情况,二者存有分歧 。因而,在过后公司不追认或否定的情形下简单的评定对外担保无效合同是难以自圆其说的 。实际上,在上述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下,即便过后没有通过决议,也可以参照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表见代理来评定代理行为合理,进而肯定担保合同的效力 。如果对债务人苛加核查法人代表担保代理权的义务,不仅无法操作,更可能大大增加市场经济活动交易费用,不益于经济活动的开展,违背了商法激励买卖、确保买卖便捷的原则 。
总的来说,在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下,都应评定担保合同有效 。
二、公司为股东或是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现象
假如未经股东会或是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也为公司股东或是实际控制人提供了担保,则违背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应认定此担保无效合同 。
与第一种情况不同,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拥有密切的联系,包含经济上的联络和法律里的联络,乃至在一定程度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和决策有着一定的知名度,更有可能也更有水平运用公司担保来谋私利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维护公司、其他股东及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必须对这种担保设定更高门坎 。公司法将公司为公司股东或是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现象独立给予标准,也许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