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期限多久,国家规定的判刑年限有哪几种?

我国法律规定上诉不加刑,如果一审已经判决拘役,那么上诉期间不影响拘役的服刑长短 。
因为犯罪行为人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正式拘留开始,经过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最后被判处刑罚,其刑期都是从第一次被正式拘留之日开始算起的,所以上诉期间不影响拘役多久服刑 。

拘役期限多久,国家规定的判刑年限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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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判刑年限有哪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
(二)拘役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
(三)有期徒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
【拘役期限多久,国家规定的判刑年限有哪几种?】(四)无期徒刑 。
(五)死刑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
(二)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
(三)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扩展资料
我国的刑罚种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通过上述的两种分类,主要可以概述如下:
1、 在上述第一种分类方式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其中驱逐出境是针对在我国的外国人的 。
2、 在上述第二种分类方式中,资格刑包括剥夺政治权利;财产刑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自由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驱逐出境;生命刑指死刑 。
上述的分类是立足于不同的基础进行的,其中各自的涵义并不会因为处于不同的分类而有差异,对于其中每一种刑罚种类,法律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每种刑罚种类都有清晰的界定,每种刑罚种类都有各自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因此,在适用时要严格分清楚,不能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