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可以被理解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与事实审查标准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可以被理解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与事实审查标准】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可以解释为评估行政案件事实必须达到的证明水平,事实验证规范可以理解为第二审程序中评估事实的验证规范 。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在于:事实验证标准是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是否符合证明标准的验证,以证明标准为载体,超过证明标准,是否适用适当的证明标准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行政诉讼证明标准适用于一审行政案件,二审行政案件适用于事实核查规范 。此外,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实用、确立、可执行性强,事实验证规范相对标准、抽象 。可以使用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时,可以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如限制行政相对人身自由权的案件、行政征收案件等 。,可以使用排除合理怀疑规范;行政裁决案件和原告承担证明责任的案件适用于优势证明标准 。在可用的事实验证标准中,应当注意,由于第二审是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进行审查,第二审法院不能简单地取代第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即第二审法院不能重新审理案件事实 。此外,虽然第二审法院对第一审法院评价事实的判断标准是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但第二审法院对第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应详细说明相应的证明标准是否适用,根据证明标准确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在行政审判实践中,法官应注意区分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和事实验证标准,注意两者的差异,以达到适当的适用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