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否强制执行离婚协议 拒付离婚约定抚养费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能否强制执行离婚协议 拒付离婚约定抚养费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资询
我决定和他离婚 , 因为我丈夫李有外遇 。我们同意孩子属于我 , 他支付赡养费;房子属于我 , 他搬出去了 。经协商 , 我们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但是 , 李某写在离婚协议中的条款 , 却不愿意执行 。离婚半年后 , 李某一直躲着我和孩子 , 不愿支付赡养费 。离婚协议现在是白条 , 我打算向法院申请执行离婚协议 。请问 , 法院能否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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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强制执行是法院的司法行为 , 法律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 , 法院可以作为执行依据的判决文件 , 仅限于民事判决、判决、调解、刑事判决、判决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定;公证处依照规定授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务公文;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根据行政规定制作的强制执行视频 。法院无权干预不在上述案例范围内的判决文件的实施 。
从你的情况来看 , 你和前夫要在民政局达成离婚协议 , 所以这个协议不是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裁判文书 。因此 , 当你的前夫拒绝支付赡养费时 , 你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 。但是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 再次确定孩子抚养费的压力 。《中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要求:离婚后 , 一方抚养的子女 , 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坚信法院会对抚养费的压力做出支持你要求的裁定 。如果你的前夫仍然无意识地付款 ,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