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国婚嫁习俗

议婚
解放前 , 男女婚姻仅凭“父母之命 , 媒妁之言” 。男女届婚龄 , 媒婆上门提亲 , 双方经打问 , 同意联姻 , 择吉互换庚贴 。双方庚帖交算命先生推算 , 如无岁数、生肖、五行等冲克 , 不妨公婆 , 婚事便妥 。由于父母包办 , 重门第、财产 , 不重人品 , 致“好汉无好妻 , 赖汉娶花枝”的姻缘屡见不鲜 , 悲剧常有发生 。
解放后 , 提倡婚姻自主 , 自由恋爱者日多 。农村多数婚姻仍需人介绍 , 双方打问对方家境、人品后 , 如有意 , 便约定时间、地点 , 让男女青年见面 , 俗称“相亲” 。一方相不中先行告辞 , 婚事作罢 。若双方有意 , 男女单独攀谈 , 俗称“谈话” , 之后男女自行约会 。此间 , 姑娘要由母亲、媒人或其他亲属陪同到男方家中作客 , 俗称“认门”“相门户” 。如中意 , 一干人接受男方盛宴款待 。如今 , 多自由恋爱 , 青年男女自定终身者日多 。
订婚
解放前 , 婚事议妥便择吉下定 。男方生辰八字及“恭候玉音”书于红贴(又称大书、龙凤贴) , 并12枚铜钱(称压书礼 , 闰月13枚)装入拜匣 , 由媒人送达女家 。女家收下拜匣 , 款待媒人 。数日后 , 女家将姑娘生辰八字及“乾坤定矣”书于来贴 , 托媒人原匣送回(女方不即回书 , 俗为“压婆婆性儿”) , 即为正式定婚 。是日 , 男方招待媒人 。
20世纪50年代后贯彻婚姻法 , 废除凭婚书定婚的作法 , 男女定婚 , 到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定婚日期由男方选定 , 届期邀女方到政府办理结婚证书 。用法律的形式把婚姻固定下来 。是日 , 姑娘由媒人、婶或嫂等陪同赴男家 , 男方摆宴款待 。80年代 , 定婚宴多摆二三桌 , 如今订婚宴有摆三五桌、十几桌、甚至几十桌者 , 邀亲朋赴宴 。
纳彩
女方向男家索要彩礼 , 向为县人鄙薄 。清乾隆《祁州志》载:“男不责陪嫁之有无 , 女不计衣饰之多寡 , 此风最为淳朴” 。男方送彩礼不过几件衣料、首饰 。有产之家嫁女往往薄彩礼而厚妆奁 。此风一直延续至20世纪50年代 。
60 年代中期渐变为双方互换“四色礼” , 男方备衣料、袜子、头巾等4样礼品 , 另加几十元钱 , 用红布包裹由媒人送女家 。女方备床单、秋衣、枕巾等“小四色礼”由媒人回送男家 。至70年代中 , 渐不备“四色礼”而折人民币二三百元不等 。
80年代 , 奢风骤起 , 彩礼越办越重 , 竟相攀比 , 由四五百元渐至二三千元 , 甚则逾万元 , 且名目越来越多 。定婚后女方要男方陪同进城购物 , 女方随意挑拣 , 男方出钱 , 动辄二三百元 , 甚至上千元;又讲“登记不登空” , 办理结婚证书之日 , 男方要给女方钱物等等 。如今彩礼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 。
定吉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 , 定婚后男方选择完婚之日 , 并于婚前一个月具帖通知女方及亲友 , 称撒“娶帖”“对月帖” 。20世纪50年代后 , 撒娶帖之俗渐少 。男方择定婚期后 , 请媒人通知女方 , 或男女双方协商而定 。婚期一般集中在腊月下旬 , 也有定于“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元旦等节日完婚者 。
过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