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华商网市民反映:去年10月9日|租期未到提前让搬 剩余租金还不退还 记者现场协调 双方协商约定9月10日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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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华商网市民反映:去年10月9日|租期未到提前让搬 剩余租金还不退还 记者现场协调 双方协商约定9月10日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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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反映:去年10月9日 , 范先生与西安忆特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忆特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 租赁了位于西安市红庙坡路青门村一套28平方米的房屋 , 月租金900元 , 押金900元 , 合同约定租期为半年 , 当天范先生向忆特家负责人蔡某支付了租金与押金共6300元 。 “我们是去年10月13日入住的 , 入住不到一个月 , 当时忆特家的一位员工就联系到我 , 称蔡某拿钱跑路了 , 并询问了我租房的大概情况 。 11月底 , 公司另一位员工张某通知我 , 称房东不继续和公司合作了 , 让我在11月底搬出去 , 剩余租金会在一周内正常退还 。 ”范先生说 , 无奈之下他于去年12月13日搬离房屋 , 并赶紧找了新房源居住 , 然而从去年搬离至今 , 他始终未收到这笔退款 。
“每次通过微信联系张某 , 对方的回复都是再等等 , 要不就是以疫情耽误为由 , 一等就等到了现在 。 ”范先生说 , 对方本答应7月底退款 , 但最后也没有结果 , 回复就是让他去找公司 。
采访人员帮忙:华商报采访人员在范先生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看到 , 租赁代理机构为“西安忆特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查公司名称于2021年6月29日变更为“西安忆特忆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4月12日共6个月 , 租金为5400元 , 此外还有押金900元 。 经办人处签字为蔡某 。
8月1日下午 , 华商报采访人员与范先生一同来到西安市太白南路一写字楼里的忆特家办公地点 , 经公司前台工作人员查询 , 确实能在其公司系统中查询到范先生的租房记录 。 随后 , 公司一负责人接待了范先生 , 对方称 , 按照合同约定租金应该汇入甲方指定的专用账户 , 但租客当时将租金直接转给了公司此前负责北郊房源的蔡某个人 , 蔡某拿着钱不见人了 , 公司却没收到这笔款项 。 对此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 , 并非是公司不给租客退费 。
现场 , 公司负责人表示 , 公安机关处理很快会有进展 , 会向租户退还这笔费用 。
处理结果:
本文转自:华商网市民反映:去年10月9日|租期未到提前让搬 剩余租金还不退还 记者现场协调 双方协商约定9月10日前退款】8月1日下午 , 经沟通协商 , 范先生与西安忆特忆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书面协议 , 约定于今年9月10日前退还范先生费用共4500元 。 对于目前的处理结果 , 范先生表示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