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情节不严重的,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而不是赡养义务 。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情节不严重的,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律情形 。因此,儿童仍有法定的继承权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严重虐待被继承人的;
(四)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撤回遗嘱的,情节严重 。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行为 。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的,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情节不严重的,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